Post By:2024/3/25 10:49:22
依據《土地管理法》,結合各省(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)宅基地管理的有關規(guī)定,農村村民有下列情況之一的,可以以戶為單位申請宅基地:
(1)無宅基地的;
(2)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而現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戶標準的;
(3)現住房影響鄉(xiāng)(鎮(zhèn))村建設規(guī)劃,需要搬遷重建的;
(4)符合政策規(guī)定遷入村集體組織落戶為正式成員且在原籍沒有宅基地的;
(5)因自然災害損毀或避讓地質災害搬遷的。
各。ㄗ灾螀^(qū)、直轄市)對農戶申請宅基地條件有其他規(guī)定的,應同時滿足其他條件要求。